
- 私有部分(Partie privative):专属于业主个人使用的空间,如公寓内的房间、地下储藏室(cave)、停车位等。
- 公摊部分(Parties communes):所有业主共同使用的部分,包括楼梯、电梯、绿化区、供暖设备等。每位业主根据其所拥有的单元份额(tantièmes)分担公摊部分的维护费用。
法律依据:法国的公寓共有制受 1965年7月10日法律(N°65-557) 及 1967年3月17日法令(Décret 67-223) 监管。
公寓共有制的三大管理机构
1. 业主委员会(Syndicat des copropriétaires)
业主委员会 包含所有房产单元的业主(无一例外),其主要职责包括:
- 管理共有部分,确保建筑维护、保值和增值;
- 维护业主共同利益,例如决策物业修缮、升级设施等;
- 做出重要决策,如批准年度预算、选聘物业管理人、决定是否更换供暖系统等。
业主委员会具有 法人资格(personne morale),意味着它享有法律权利,但同时须承担法律责任。例如,如果公寓楼因维护不当导致事故,业主委员会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如何运作?
- 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 一次 业主大会(Assemblée générale);
- 所有业主 都将收到通知并有权投票表决相关事项。
2. 物业管理人(Syndic de copropriété)
物业管理人(Syndic)是负责执行业主委员会决策的实体,主要职责包括:
- 日常管理:执行业主大会决议,如组织维修、支付公寓账单;
- 财务管理:编制账目、筹集资金、分摊物业费用;
- 法律合规:确保公寓管理符合《公寓共有制管理条例(Règlement de copropriété)》;
- 提供建议与协助:向业主委员会提供法律、技术和财务建议。
物业管理人的类型
- 专业物业管理公司(Syndic professionnel):由业主大会聘请,需持有执业资格;
- 业主自管(Syndic non-professionnel):由业主之一担任物业管理人,并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如何选聘?
- 物业管理人由 业主大会投票选出,合同通常为 三年,期满后可续签或更换。
3. 业主代表委员会(Conseil syndical de copropriété)
业主代表委员会 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人,确保其管理透明高效。其主要职能包括:
- 审核物业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 监督合同执行情况,检查维修和保养合同的签订及落实情况;
- 监督费用分配,确保业主的分摊费用公正合理;
- 参与预算编制,协助制定物业年度预算并监督执行情况。
成员构成
- 由 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 成员必须是业主,且为志愿性质,不领取报酬。
特殊情况
- 小型公寓共有制(copropriété de petite taille):如果公寓共有少于5个单元或平均年度预算低于1.5万欧元(过去三年平均值),则可不设立业主代表委员会。
总结:谁负责什么?
管理机构 |
组成 |
主要职责 |
业主委员会(Syndicat des copropriétaires) |
所有业主 |
维护公寓共有部分,做出重大决策 |
物业管理人(Syndic de copropriété) |
专业公司或业主之一 |
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管理日常运营 |
业主代表委员会(Conseil syndical de copropriété) |
部分业主(志愿者) |
监督物业管理,审核账目及合同执行情况 |
如何提高业主参与度?
许多业主对公寓管理并不关心,甚至缺乏必要的知识。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建议业主:
- 积极参与业主大会:了解公寓共有部分的最新状况;
- 关注物业管理费的使用情况:要求物业管理人定期提供详细财务报告;
- 加入业主代表委员会:增强对物业管理的监督权;
- 关注法国物业法律:掌握《1965年法律》及相关法规,以便在决策时拥有充分的信息。
在法国,公寓共有制的管理关系复杂,但只要充分了解各方角色,就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您是业主,积极参与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事务,能让您的居住环境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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