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给成年子女的款项需视为生活费或现金赠与申报。生活费可扣除收入,但需满足特定条件;现金赠与则需申报年度总额,且不享受税收优惠。
每月给成年子女的款项是否需要向税务局申报?MoneyVox编辑部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间以及全年都会收到大量关于这个问题的询问。这些每月的款项既可能是生活费,也可能是赠与。根据不同情况,所需填写的申报表格完全不同!
Jean,4月4日:「我每个月都给孩子们一些钱。从什么时候开始需要向税务局申报?」
Pierre,4月23日:「我每月给女儿500欧元。我需要申报吗?」
这是一个常见的问题。Pierre 和 Vir的案例只是MoneyVox编辑部每周在专用邮件中收到的众多类似问题中的两个例子。这次,我们请教了法国公共财政总局(DGFiP)的专家。在详细说明之前:是的,非常建议申报这些每月的款项!其定期性使其不能被视为“使用礼物”,后者无需向税务局申报。那么,在哪里、何时以及如何申报呢?要弄清楚这一点,首先需要确定这些款项是否属于生活费。
“对于成年子女,生活费的扣除基于民法典中的家庭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等)之间的赡养义务原则。”公共财政检察官Isabelle Bouquier在接受MoneyVox采访时解释说,“生活费可以是每月支付的款项、住房费用、大学注册费等。”
“支付给成年子女的生活费是可以从收入中扣除的。”
将您的每月支付款项归类为生活费显然对您有利:“支付给成年子女的生活费是可以从收入中扣除的。”Isabelle Bouquier提醒道。但要注意,“只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具体有哪些条件呢?第一:“子女不能被归入您的税务家庭。”第二:“成年子女必须没有收入或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第三:“子女在其申报中必须注明所收到的生活费。”
针对Pierre的提问,他每月给女儿500欧元,即每年6000欧元,还需要保留支出证明,但这个金额在单身成年子女的规定限额内:“生活费可从您的收入中扣除,每个子女每年限额为6674欧元。”根据税务手册,另一项固定金额(3968欧元)可在无足够收入的成年子女与您同住的情况下扣除。在所有情况下,收入申报表中需要填写的是6EL栏。
如果不符合上述生活费的所有条件呢?“如果每月给成年子女的款项不符合生活费的条件,那么这就是现金赠与。”Isabelle Bouquier解释说,“这些金额不再需要填写在收入申报表中。”
简而言之:放弃收入税扣除的好处,进入赠与税的领域。“需要通过专用表格申报年度现金赠与总额[纸质赠与表或在 impots.gouv.fr 上的‘我申报赠与’]:此时适用赠与税制度[每15年对一个子女赠与金额最高可达10万欧元的免税额度]。”
您希望每月给子女的款项能被视为简单的礼物(在法规中称为“使用礼物”),不受税务局的监控?不,正如不久前公证人Nathalie Couzigou-Suhas在MoneyVox上提醒的那样:“使用礼物必须与财富和收入相称,且必须在特定事件时给予。这个事件必须是社会上普遍承认的:例如生日、考试成功、PACS(民事结合协议)、订婚、婚礼等。建议在银行转账时注明与此事件相关的说明。”在税务审计中,每月的赠与不会被视为“使用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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